2026 – 08 – 06 QT 以西結書 36:16~31

以西結書 36:16~31
36:16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36:17 「人子啊,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
36:18 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污那地,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
36:19 我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按他們的行動作為懲罰他們。
36:20 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
36:21 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36:22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36:23 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6:24 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
36:25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36:26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36:27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36:28 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 神。
36:29 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也必命五穀豐登,不使你們遭遇饑荒。
36:30 我必使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好叫你們不再因饑荒受外邦人的譏誚。
36:31 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結 36:26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36:27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3. 分享默想經文
經文背景:今天的經文是以西結書乃至全本舊約的高峰之一,與耶利米書31章的「新約」預言(耶31:3134)遙相呼應。段落的脈絡清晰:v1621回顧以色列的失敗,他們以流人血與拜偶像玷污了神所賜的地,被分散列國,更在外邦使神的聖名蒙羞;v2223揭示拯救的動機——「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v2430是一連串的「我必」,鋪陳出救恩的完整次序:收取歸回、清水潔淨、新心新靈、聖靈內住、住在美地、五穀豐登;最後v31落在一個出人意外的結尾——蒙了這一切恩典的人,竟要「追想惡行……厭惡自己」。從裏面的心到外面的地,從神的作為到人的回應,這一段把福音的骨架完整地預先畫了出來。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許多解經家指出正是回應這段經文。—《網路解經資料》
(1)v16~19 被擄的原因—因罪玷污那地:
先知啟示以色列民族被擄的原因,乃是因為他們的行為玷污了那地(v17),如同「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這裏神用「禮儀性不潔」的意象(利15章)形容流血與拜偶像兩大罪(v18)。這裏讓我們看見以色列被擄的內在因素,並不是巴比倫強大,而是神親自「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受審判—「我是照他們的行為和作為懲罰他們。」(v19)
v20~23 復興的動機—為神的聖名:
百姓在列國中使神的名被褻瀆——外邦人譏誚:「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他的地出來的」(v20),言下之意是耶和華無力保護自己的子民。因此神說:「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v22)。復興的根基不在人的悔改或配得,而在神自己名的緣故。這是恩典最深的保障:救恩若建立在人的表現上,就會隨人的表現動搖;建立在神的名上,就與神的信實一樣穩固(提後2:13)。
v24~27 復興的內容—救恩的三部曲:
這四節是本段的心臟,動作全是「我必」——神是唯一的主詞:
一、神要潔淨他們(v25):「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語出祭司潔淨禮(民19章),指赦罪與洗淨,新約應驗於「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來10:22)。
二、神賜下新心(v26):「除掉石心,賜給肉心」——不是修補舊心,而是更換。石心是剛硬、無感、抗拒神的本性;肉心是柔軟、能受感、能回應神的新性情。這是「新造」的語言(林後5:17),人無法自己動這個手術。
三、聖靈的內住(v27):「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上帝救恩的最高峰。過去將律法寫在石版上,人做不到(羅8:3);如今神的靈進入人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成聖的動力從外在的要求變為內在的生命。這在五旬節應驗(徒2章)。
注意次序:先潔淨、後更新、再內住——赦罪在先,成聖在後,恩典永遠走在要求前面。—《網路解經資料》
(2)v28~30 復興的結果—約的實現: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v28)是貫穿整本聖經的「神人立約的內容」(創17:7;出6:7;啟21:3)。約的內容一直沒變,但是約的方式卻改變了。舊約是將律法寫在石版上,人靠肉體無力遵行;新約是將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透過耶穌的犧牲與聖靈的重生內住,人才能由裏到外的活出新生命的見證。
「住在美地、五穀豐登、不再因饑荒受羞辱…」——外在的祝福跟在內在的更新之後,次序不可顛倒:神先改變人,才把人放回祝福之地,否則新地仍會被舊心玷污。
v31 恩典產生的悔改
「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便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深具洞察力的一節:真悔改不在蒙恩之前作為條件,而在蒙恩之後作為果效。人越經歷白白的恩典,越看清自己的不配——如彼得在滿網的魚前俯伏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神的恩慈是領你悔改」(羅2:4)。這種「厭惡自己」不是病態的自卑,而是恩典光照下對罪的真實憂傷,結果是更深地信靠基督。
4. 今天的回應 人信主「受洗」,乃是「盡諸般的義」,唯有聖靈重生我們,賜下「新心新靈新造的人」,這才是得救的確據。聖靈知道誰是真正屬神的人,也知道誰是真正悔改願意與神立約的子民。基督徒不是我們口頭上或外在上的一個頭銜、一個身份,而是真正從裏面悔改而活出來的「生命的見證」。神看的是生命、是果子,而不是人單方面的「主啊!主啊!」信主的人,要好好明白真理,也要確實的在主權上悔改,專心尋求神、親近神,不要走偏門左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