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 05 – 02 QT 民數記 18:1~20
民數記 18:1~20
18:1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
18:2 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
18:3 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18:4 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
18:5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18:6 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
18:7 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18: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18: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18:10 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18:11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8:12 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8: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8: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
18: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8: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8:17 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他的血灑在壇上,把他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18 他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即不廢壞的意思)。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民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3. 默想分享 (1)16:1 帶頭叛亂的可拉是利未支派,因為不服上帝的分配差派,心生嫉妒而釀大罪。為了警戒這起因為利未支派與百姓爭奪或質疑亞倫祭司的職任而遭擊殺,v1~7 上帝再次重申祭司與利未人的工作內容。將祭司與利未支派的職分與工作區分出來,對世人來說可能會誤解是祭司的地位更為高尚,利未人的工作比較卑賤,而心生比較與嫉妒。但其實神國的價值觀與世人不同,耶穌為我們作了榜樣,天國裏為首的,反倒要作眾人的僕人,謙卑甘心樂意服事眾人。祭司與利未人工作的職掌分派,不是為要讓人看出「地位高下」,而是「功能不同、各按各職、同心合一、彼此成全、榮耀父神」。不管是在舊約或是新約,都是一樣的道理。祭司雖然更靠近上帝聖所與至聖所的服事,但是相對的責任更重、要求更高、挑戰更大。所以我們不管在什麼位置上,神所要的都是忠心良善,切忌嫉妒爭競。
v1~7 祭司與利未人的主要職責,就是「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不可讓外人挨近。」(v4)、「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v5)簡單說就是處理並服事有關會幕敬拜獻祭的一切大小事務。祭司與利未人又作了更細節的分工,祭司主責「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v7)包括燒香、獻祭、祝福百姓、進入聖所與至聖所(一年一次),成為神與百姓的中保…等。而利未人主要是協助祭司的服事(v2~3),包括照管會幕、運送器具、門口守衛、整理清潔,以及音樂敬拜…等雜務,同時「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在這裏我們要留心世人或許比較看重的是「台上台前的事奉」,但是神更看重的是服事者的內在生命的態度與動機。
(2)除了分配祭司與利未人的工作職責,神也制定規矩以照顧供應他們日用生活的所需。這些原本都是百姓獻給神的供物,再由神賜給祭司家族一切的所需:
一、舉祭,即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之物,要給亞倫及其子孫,當作永得的分(v9、19)
二、至聖之物,包括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中不經火的部分,惟有祭司中的男丁可吃,但要在帳幕的院子裏吃。(v9~10、利7:6)
三、舉祭與搖祭,是以色列人所獻的禮物,可以給祭司、兒女及家中所有潔淨者,當作永遠的分。(v11)
四、初熟之物、就如至好的油、新酒、五穀、地上一切初熟之物,都要賜給祭司與家中所有潔淨者(v12~13)
五、永獻之物,要歸祭司所有
六、頭生的人要贖出來,因為神已揀選利未人代替他們。(3:11)
七、頭生的牲畜,如果是不潔淨的,不可以獻給神,必須贖出來,贖銀歸給祭司使用。頭生的牛、綿羊和山羊都不可贖,因為這是指定獻給神的祭物(出34:19~20)。 這些歸給祭司的永得之分(v8、11、19)稱為鹽約,因為它像鹽一樣永久不變(參代下13:5)―《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v20 「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後來祭司只得了13座城,就是因這命令(書21:13~1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我就是你的份,是你的產業」:神的供應成為祭司的份或產業,所以祭司應該在生活中時常依靠神,單單仰望神。在這個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就是以萬物的主宰——神為產業的人(賽44:24、羅11:36)–《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的經文讓我想到耶穌的教訓:「要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不要為「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而憂慮」。我們既是神的兒女,也是神的僕人,我們向主忠心,主人又怎會忘記我們?世人總是不斷的為自己籌謀打算、思慮煩擾,好像上帝不管事一樣,也見證了我們信心的不足,又或是我們「單顧自己的事」。讓我們好好放下自我,專心跟隨主:「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