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1~13
3:1 耶和華在西乃山曉諭摩西的日子,亞倫和摩西的後代如下:
3:2 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3:3 這是亞倫兒子的名字,都是受膏的祭司,是摩西叫他們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
3:4 拿答、亞比戶在西乃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他們也沒有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3: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6 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
3:7 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
3:8 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
3:9 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
3:10 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3: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12 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
3:13 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民 3:13 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
3. 默想分享
經文背景:民數記第一章和第二章著重於十二支派的人口普查,為軍事和營地佈局進行組織。第三章則將重點轉向利未人,他們未被納入一般的軍事普查,而是因其特定的宗教職責而單獨被數點。第三章詳細描述了利未人取代長子,表明焦點從一般民眾轉向一個被指定執行神聖任務的特定群體。軍事人口普查確立了國家在世俗事務上的力量和組織,而利未人的人口普查和組織則關乎他們的屬靈力量以及他們在維護上帝與以色列之間關係方面的作用。這種雙重焦點強調了社群福祉的整體性。(AI整理)
我們再複習一下關於祭司與利未人的起源,利未人就是雅各和利亞所生的第三個兒子利未的子孫。在利未的家譜中,長子是革順,次子是 哥轄,三子是米拉利。亞倫是哥轄的後裔 (代上6:1~3),他與他的子孫特別蒙神揀選,永遠當祭司的職分(出28:1,40:12~15)。在利未支派中,除了亞倫的後裔以 外,其他利未人,是指革順、哥轄、米拉利 的子孫,他們成為祭司的助手(民8:13)。 祭司與利未人要一同維護聖所的聖潔,也要 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民18:1)。所以「廣義的利未人」包含祭司,「狹義的利 未人」不包含祭司。
(1)v1~4亞倫4個兒子都是被膏為祭司的,但其中「拿答(長子)、亞比戶(次子)在西乃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他們也沒有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v3、利10:1~2)「凡火」,指的是上帝沒有吩咐,而是他們自己私自要獻的祭(利10:1~2),就被上帝擊殺,藉此提醒以色列神是輕慢不得的,要敬畏神,不要隨便放肆。同時也預表今天我們要獻給上帝的,是被「聖靈分別為聖」的生命,而不是出於我們老我中肉體血氣私慾的「凡火」事工。
v5~10上帝揀選利未人協助祭司,處理會幕的工作:
一、「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v7)
二、「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v8)
三、「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v9)
四、然後,利未人的權限有限,禁止他們進入聖所或至聖所,也不得靠近祭壇——這些都是祭司專有的範圍—「至於祭司: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v10)
(2)v11~13則說明上帝揀選利未人蘊含了「替代與救贖」的觀念。
一、救贖:「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v13)上帝在逾越節為了拯救以色列人,擊殺了埃及地一切長子與頭生的牲畜。這背後的背景因素,素來長子在家中享有尊貴的地位,他是一家之主的繼承人,父親會分給他雙倍的產業。對埃及人來説,太陽神是所有長子的保護神,所以埃及人的長子都要成聖獻給這個神。耶和華擊殺埃及長子與頭生的牲畜表明,太陽神根本無力保護獻給他的頭生子,這個假神因而名譽掃地。因此救贖的緣故,從此以色列中的「長子」就被分別出來歸屬於上帝,上帝在長子的身上有特別的主權與計畫,原來神揀選長子是要為聖所服務的。
二、替代:「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v12)雖然一開始神的旨意是要㨂選長子在聖所服事,但是在經歷金牛犢事件時,因為以色列人敬拜金牛犢,利未支派站在神的一邊(出埃及記 32:26~28)。從此利未支派即被上帝揀選,使他們代替以色列中所有的長子,成為被分別為聖,歸屬於「神的產業」。
三、利未人取代長子的行為,是舊約中替代性救贖原則的一個關鍵例證,這原則引申出來的屬靈意義,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了最終的實現。通過設立利未人作為替代者,上帝引入了一個神學概念,這個概念將在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啟示。這個行為表明了上帝通過代表性的犧牲來實現救贖的計劃,其中一位代替另一位來實現神聖的目的。上帝要以色列獻長子,就是永遠記得上帝的救贖。預表上帝配得人一切最好的,就像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以撒一樣,長子預表我們的「至寶」,上帝把祂自己的至寶長子耶穌獻給我們這所有的罪人,祂也要我們把自己人生的一切獻上,讓主耶穌成為我們人生唯一的「至寶」。
4. 今天的回應
到了新約時代,神的旨意進一步顯明出來,不僅是長子,而是神呼召「人人皆為祭司」:「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如今每一個人,都應當是跟隨主的門徒,也被揀選成為「被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我們的使命,就是「大使命」,也是「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求神叫我們知道我們不再是罪與死的奴僕,因著耶穌的拯救,我們的身份何等尊貴,而我們的使命又是何等的偉大與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