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 1:1~2:1
1:1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1:2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1:3 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1:4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1:5 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1:6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1:7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 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1:8 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1:9 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 神。」
1:10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 神的兒子」。
1: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或譯:從被擄之地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2: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尼 1:10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 神的兒子」。
1: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或譯:從被擄之地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2: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
3. 默想分享
經文背景:何西阿是神興起在北國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時作先知。北國沒有一個好王,當時在耶羅波安二世時,他「作王41年」(王下14:23),把北方的邊界恢復到大衛的時代(王下14:25),是北國執政最久、最有成就的君王。此時北國處於最繁榮的時期,卻在靈性上極度墮落,因此也來到了即將滅亡的前夕。此時南國猶大的君王正值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年間,與他同時代的先知有以賽亞、彌迦、阿摩司等。
(1)v1~9上帝呼召先知何西阿,要對南國與北國的君王與百姓來說話,指出君王與百姓都已經背棄了與神所立的約,因此要面對上帝帶來審判的信息—「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v2)大部份時候神只是透過先知用「話語」的方式來傳達神的旨意,但是在這裏,顯然神很特別地是用「生動的行動劇」方式,神讓先知先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來傳達上帝責備「這地已經大行淫亂,離棄了耶和華」(v2)。這當中我們實在也看見先知真的不是普通人能當的,事實上淫婦在當時的社會上是普遍被人唾罵厭棄的,是有罪與不潔淨的,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不僅如此,神還要何西阿「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v2)就是接納這位淫婦妻子不知道跟誰所生的兒女當成自己的兒女來養。後來這個淫婦歌篾,不但是婚前行淫,婚後竟然離家去找情人,給何西阿帶綠帽子?神還要何西阿再把她娶回來,繼續愛她!
上帝為何要先知如此實際去經歷在婚姻中的愛恨與痛苦,其實神要藉此來向以色列人說話,因為以色列人就是代表了這淫婦。神無條件的愛以色列,以色列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行「屬靈的淫亂」,不肯專心愛神,不斷的「以別神取代耶和華」。屬靈的淫亂指的不單單是外邦人的偶像,更包括了愛世界過於愛神。就如先知在婚姻中所經歷的愛恨情仇,上帝也是如此深愛我們這群不配的罪人,接納我們,給我們名分與地位,但是神的兒女卻不懂得珍惜,一再背信棄約,以致於神的管教在愛與痛苦中不得不向人發出,期待人回應的是悔改,而不是滅亡。
(2)v3~9這裏歌篾先後生了二個兒子一個女兒,至於到底那些兒女是淫婦從何西阿生的?聖經沒有明講,不同學者各有猜測。但是重點是這三個兒女神所賜給他們的名字,也實在不怎麼好聽,因為都是為了要傳達神對以色列人因罪惡而將遭受神的忿怒與審判。大兒子取名叫耶斯列,意思是「神驅散、神栽種」,也是神要追討他的罪:「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第二個女兒取名:羅‧路哈瑪,意思就是「不蒙憐憫」;第三個兒子取名「羅‧阿米」,意思就是「非我民」。不但何西阿日子不好過,這三個兒女名字取得也是充滿了沈重的絕望,但其實是神透過這整個先知的家庭,在向以色列國傳遞信息:因為他們的剛硬與悖逆,神已棄絕了這個國家,神要與他們斷絕關係。
何1:10~2:1「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30:5)神的忿怒與審判的目的一向都不是為著毀滅,而是要帶來煉淨與悔改。神的忿怒是因著世人的罪孽必須受到刑罰,而神的慈愛與恩典則是給世人「一再有悔改的機會」。在神的審判與煉淨之後,這裏預告將來會有復興的「大日」(v11)。我們看見後來北國以色列在主前722年亡於亞述,沒有復國(王下17:1~6)。猶大國雖然亡於巴比倫,70年之後,百姓卻得以回歸故土。本節和《以賽亞書》11:13都應許,將來以色列和猶大會復興,並且成為一國。保羅和彼得曾引此經文說明外邦人得聽福音,成為神的子女(羅9:26;彼前2:10)。──《啟導本註釋》
2: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對照神給何西阿兒女取的名字,原本「非我名」的要重新成為「我的民」;原本「不蒙憐憫」的,也要重新成為「蒙憐憫」!
「耶斯列」就是神分散、神驅散的意思。第一次用「耶斯列」時,就是神不要你,要把你趕散、亡國。但在第二次講到「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時,那分散就變成神撒種的意思。把種這樣一撒,那叫做分散,分散落在土裡,就表示有豐收了。所以神把以色列人趕散到各地,也表示撒種,將來會歡呼收割。—《康來昌牧師》
4. 今天的回應
早期我讀舊約,總是把焦點放在神的「忿怒」與「審判」,所以對天父的感覺總是充滿嚴厲與距離遙遠。但是如今更多能夠體會到大衛的詩篇:「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30:5)、「因為神的憐憫是向審判誇勝!」,慢慢體會到神的愛是何等地「長闊高深」,過於我們所能測透想像。眼光不同、角度不同,讓我與神的關係也更進一步;特別是天父差遣耶穌成為我們的挽回祭,承擔了我們一切的罪惡與咒詛,因此我們更應當活出—「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