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9:32~38
9:32 「我們的 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 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
9:33 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9:34 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
9:35 他們在本國裏沾你大恩的時候,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
9:36 我們現今作了奴僕;至於你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
9:37 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
9:38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尼 9:32 我們的 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 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
9:33 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3. 默想分享
(1)百姓在利未人帶領下認罪禱告的最後,v32~35他們帶著一個謙卑痛悔的心,承認上帝一切的作為都是公義的:
一、承認神的主權、大能,但又充滿憐憫慈愛:「我們的 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 神。」(v32)
二、過去的君王、首領與百姓都得罪了神,從上到下一再故意悖逆神、忘記神:「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v34)、「他們在本國裏沾你大恩的時候,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v35)
三、神的管教與審判是公義正直的:「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v32~33)
四、求神紀念百姓在管教中所受的苦,以憐憫為念,施恩拯救:「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v32)、「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v36)、「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v37)
五、最終,他們願意再次悔改,重新與神立約,下定決心過合神心意的生活:「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v38)「簽了名」(v38),原文是「蓋了章」,表示使立約檔生效。認罪悔改並不能代替順服,順服也不能代替認罪悔改;但真實的認罪悔改,一定會帶出順服。因此,百姓認罪悔改的結果,是在神面前立約,表明順服律法的心志。這是一群從失敗中走出來的百姓,人只有經歷了失敗,才能透徹地領會到:若要完全恢復神見證人的地位,不在應許之地繼續作奴僕(v36),就要絕對地順服神的權柄。— 《聖經綜合解讀》
4. 今天的回應
從聖經中我似乎看見,當神的兒女不願意接受「一位美善的好神」來治理他們的時候,神就任憑他們接受「世上的壞王」來折磨治理他們,來看看我們最終到底選擇的是什麼?其實包括我們的「老我私慾」也是一位「壞王」,老我經常接受引誘叫我們只要滿足肉體私慾,卻讓靈魂墮入陰間;或是用扭曲變態的愛來掌控轄制我們身邊的家人鄰舍,用愛的包裝來行使肉體的私慾與敗壞。唯有我們接受神真理的完全治理,我們的生命才能被塑造「滿有基督的性情與樣式」,我們才能活出神的屬性,才能恢復上帝造人應有的樣式,這才是我們該生活的「天國文化」!離了神,我們不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