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 3:13~22
3:13 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
3:14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的威嚇:或譯所怕的),也不要驚慌;
3:15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3:16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3: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3: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
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 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3:22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 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彼前 3:15 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3:16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3: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3. 默想分享
(1)我們一再提醒,彼得寫書信的時候,正是遭遇羅馬皇帝開始逼迫,甚至屠殺基督徒最嚴重的開始。在初代教會歷史中,起來跟羅馬敵擋作對的,其實是猶太教徒,而基督徒因為使徒的教導,反而是一群奉公守法的公民,活出基督徒美好生命的見證。但即便如此,就會沒事了嗎?我們看見耶穌活在世上就是完美的義人,愛神、愛人,卻被誣陷釘在十字架上。所有耶穌的門徒,到最後都因為福音而殉道,沒有殉道的約翰也遭受逼迫。所以彼得勸勉教會:「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v13~14)
再一次證明,基督徒受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而是必有的事。只是基督徒千萬不要向世人一樣,是因為做壞事而受苦,那是沒有見證,有損神的榮耀,是咎由自取。只有為義受苦、受逼迫,才會有永恆的獎賞。「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v17)為義受苦,可以說是我們因為「基督徒」的身份,或是因為我們為了遵行神的命令,因此在世上遭受別人的恥笑、辱罵,甚至是逼迫。就像有父母逼迫信主的兒女、有老闆逼迫不肯造假或賄賂的員工,或有政府逼迫信主的基督徒一樣。這些苦,是可能會有的,我們要有心裏準備,不要害怕,不要妥協,仍要持守信心的見證。
(2)v15~16「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這一段經文,看見初代教會福音廣傳的真正原因,不是因為蓋大教堂,不是因為教會宣傳成功神學,不是因為信耶穌可以得到什麼好處?剛好完全相反。彼得這個時期的教會,信耶穌的結果就是等著被抓、被殺、被下在監裏、被餵獅子、被釘十架…。這個時代有一個記號,就是基督徒用魚的符號來彼此連絡,所有的聚會都在秘密的地下家庭教會進行,很像中國或回教國家過去的地下家庭教會一樣。這個時候,沒有辦法公開傳福音,不可能公開聚會,但是信耶穌的人卻是不斷爆炸性的倍增,甚至到後來羅馬帝國發現基督徒越殺越多,根本殺不完,乾脆招降,甚至後來基督教成了國教,因為福音之火壓不下去,越燒越旺。他們靠的不是任何一套「教會增長策略」,而是在受苦中,活出信心美好的盼望。
當基督徒不怕死,在被政府或世人逼迫的環境下,仍然奉公守法,仍然愛神愛人,為仇敵禱告。「無虧的良心」原文是「美好的良心」,也是聖靈的感動與真理的教導,不管我們基督徒被毀謗、被羞辱、被攻擊、被逼迫,我們不是以惡報惡,不是反擊回去,而是活出「好行為」叫他們「自覺羞愧。」基督徒的力量,不是暴力,不是辱罵,不是反擊,而是我們所信的「生命之道」,是我們活出來「被神改變的生命品格」,這是真正會感動人心,會震撼世界,會勝過魔鬼的最大力量,就是我們「所見證的道」。初代教會那些不信主的人,看見有一小群基督徒,不怕死,如此喜樂,不貪愛世界,樂意愛人助人,他們就會被深受震撼感動,知道真有一位神,才能叫這群基督徒產生如此巨大的改變,這位神是真的,使人超越生死、超越名利、超越金錢,不再恐懼貪婪,有平安喜樂,這是世人所羡慕的生命,所追求的永生,值得用世上的生命來換取,這是最上算有智慧的投資。
(3)「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有人調查,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群體,為了要傳福音,識字率大大提昇,甚至超過羅馬帝國。許多基督徒為了了解聖經,傳揚福音,開始學識字,學修辭學,成為有學問的人,一切都是為了要把福音正確傳講,讓人可以明白相信。但是彼得又怕基督徒因為有學問而驕傲,所以提醒他們:「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溫柔有謙卑的意思。初代教會傳福音,都知道要好好讀聖經,要講解清楚明白。不是主動出去跟人講,因為受逼迫,而是用生命見證吸引人,然後回答那些對基督徒感到好奇的人。這是真正屬靈的「吸引力法則」,吸引人的是「神」、是「被神改變的生命見證」,而不是世人追求的「金錢名利地位權勢」。
v18~22這一段彼得中間挿進來的段落,被稱為聖經中最難解的經文之一。歷世歷代有許多學者提出各種可能的解釋,但我們不應斷章取義,憑幾節經文就推翻了整本聖經一貫的啟示,特別是不能用這段經文支持可以傳福音給死人,或是為死人禱告的證據,因為與整本聖經的啟示不符。同時也有不少學者指出中文在翻譯上可能的錯誤,這裏就不是我們QT主要的目的,所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我們就不去強解或硬解我們不知道的經文,而是掌握聖經的核心,愛神愛人,預備心為義受逼迫,活出悔改的生命榮耀神。
4. 今天的回應
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其中「作主的見證」,並不像我們今天刻版的印象只是:「用口作見證」,更適合的解釋是「成為主的見證人」。經查原文釋義:「希臘文的“見證”(martus)解作“殉道者和見證人”,這原來是一個法律的用詞,就像證人在法庭上提供證據一樣。從這個詞語可以看出,基督徒在世上為主作見證,背後其實隱藏了為此殉道、受苦和犧牲的心志。」
今天許多基督徒只停留在「用口說見證」,卻不知道更重要的是「活出基督的生命來見證神」,甚至不惜付上生命的代價(殉道)。甚至不少基督徒以為要吸引人來信耶穌,就必須追求世上的成功與金錢才有辦法,這完全脫離了聖經起初的意義,而是世俗化的嚴重污染。比起外面的種種成功條件,神更在乎的是我們是否活出祂的生命,來見證我們是「主的門徒」;甚至耶穌不肯用「吃餅得飽」來吸引群眾,而是呼召他們來:「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意即來享受主的生命,有分於主的生命,只是群眾不肯接受主的邀請。我們所傳的福音必須「純正符合真理」,這樣信主的人才能真正的得救並且走上成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