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17:17~24
17:17 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
17:18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裏來,使 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17:19 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17:20 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裏,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17:21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17:22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17:23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17:24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王上 17:24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3. 默想分享
(1)v17~20接待以利亞的寡婦在旱災時並沒有餓死,經歷神蹟的供應得以存活,但此時神卻允許他的兒子病死了。(v17)寡婦沒了丈夫,人生的盼望完全放在兒子的身上,這下子連兒子也沒了,陷入極度的絕望之中。她知道北國的旱災是出於神對百姓罪惡的審判,誤以為孩子的死也是因為她的罪造成的,痛苦之時也向先知抱怨(v18)。

v19~21顯然以利亞並不知道原因,於是帶著孩子才死的身體向神禱告,一連三次伏在孩子身上,結果神應允了他的禱告(v22),叫孩子從死裏復活,也使以利亞行了聖經上第一個使死人復活的神蹟。《聖經綜合解讀》—「當時的外邦人認為,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旱季就是巴力被死亡與乾旱之神摩特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特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因此,神使西頓寡婦的兒子死而復生,特地在巴力的地方彰顯復活的大能,是要顯明只有『耶和華是神』(18:37),祂才是使人復活的主。」

v24寡婦看到死人復活的神跡,所以承認神借著以利亞的口所說的話是真的(v24)。《聖經綜合解讀》—「實際上,是神預備了她的信心來接受主。如果沒有神所賜的信心,連復活的拉撒路也不能讓人悔改信主(約12:10)。人之所以能信主,不是因為神跡;神的百姓自從跟隨摩西出埃及以來,經歷了無數的神跡,但仍然離棄了神,在以利亞的呼召面前『一言不答』(18:21)。因為亞當的後裔已經『全然敗壞』(申31:29),所以在救恩的事上,完全是神主動地向人顯明自己,人因著神所賜的信心被動地回轉接受神。」

 

4. 今天的回應
死人可以復活,但是復活之後還是會再死,所以「死人復活」的神蹟有什麼意義?最重大的意義,就是向人證明「有一位神」,而且是「掌管生死、創造與審判」大能的主宰。如果這讓活著的人可以「看見相信而悔改」,就是神蹟彰顯的最重要目的了。因為已死之人,結局已經決定了,但是只要還活著,我們就有機會可以悔改歸正轉向神。外邦人悔改就是相信耶和華;但是以色列人的悔改,就是「專心尋求倚靠耶和華」,所以不僅外邦人需要悔改,神的兒女也同樣天天需要悔改轉向神。啟示錄前三章就是對「教會的審判」,值得我們深思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