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5:24~32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15: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加:
15: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15:29 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15: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15: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可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3. 默想分享
(1)耶穌最後被定罪的理由,是因為祂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這個讓耶穌被定罪致死的罪狀,卻是絕對的真理。而且耶穌不僅是猶太人的王,祂更是創造的主、審判的王,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有一天已死或活著的萬民,都要復活也要仰望祂榮耀的再臨。今天基督徒都口稱耶穌是主,不管耶穌是主、是王,都是同指一件事,就是耶穌是神國度的君王,凡尊主為大、悔改順服的子民,都蒙應許得以透過耶穌進入神的國度。凡不把耶穌當主當王敬拜順服的人,將自絕於神的國度之外。一個國不能有二個王,我們若尊耶穌是主是王,就必須承認我不是主不是王,我們必須悔改治死自我中心的老我,真正的順服耶穌為王,我們將來才能真正進入神的國度,而不是「哀哭切齒」。
與耶穌同釘的還有另外二人,其中一人因為懇求耶穌接納祂的靈魂,最後在十字架上得救了。另一人與其他釘耶穌的人都一同嗤笑耶穌「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他們的確說對了,耶穌「能救別人,卻不能救自己」。因為耶穌必須死,我們才能夠活。如果耶穌被他們譏誚沈不住氣真的從十字架上下來,那麼全人類就都完了,其實也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感謝主還好耶穌有決心與肚量能夠忍耐到底,今天我們才有重生得救的機會。但問題是當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是否也能忍得住別人的譏誚、羞辱,至死為主忠心呢?如同聖經所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4:10~12)
4. 今天的回應
最近經常體會到一件會叫我們感到震撼的事,就是我們今天基督徒常常掛在嘴邊的「信耶穌」,其實與聖經真理中的「信耶穌」,根本是不同的二回事。對於那些不信主的人而言,他們感覺「信耶穌」可能指的是相信「眾神之一」的耶穌,是許多宗教選項中的一個選項;對於大多數已經信主的基督徒而言,我們雖然已經知道「耶穌是獨一真神」,信耶穌就是相信耶穌是救主,拯救赦免我的罪,但是許多基督徒卻無法進入另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耶穌不僅是「救主」,更是我們「生命中至高的主宰」,以致於許多基督徒繼續活在「自己當主」的罪惡中卻不自知;只有少數選擇「一生跟隨主的門徒」,他們真正知道「信耶穌的定義」,不是指宗教上的一個選項,而是指我們相信耶穌是我們人生中全部主權的主宰,至高的君王、忌邪的真神。所以信耶穌一定包含要放下自我,獻上活祭—聽從主,跟隨主,順服主,這才是「信耶穌的真意」。相信耶穌,不是指頭腦上的知道,而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全然的愛主與順服主」,恐怕我們大多數基督徒,以為自己在信耶穌的,其實不是真正的在相信,只是停留在「信仰上的門外漢」,或者更多時候是在自我安慰而已。包括我自己也在內,需要天天靠主恩典「回轉歸向主」,每早晨都是新的,都是獻上自己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