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35~44
12:35 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12: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12:37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12: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12:39 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12: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12: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
12: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12: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12: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可 12: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12:39 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12: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12: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3. 默想分享
(1)祭司長、長老、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文士輪番上陣要來試探耶穌,想從話語中找到耶穌的把柄定祂有罪,卻是不能。現在反過來耶穌倒問問題,選自詩110:1,原經文是「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因為新約不用「耶和華」,猶太人在那時候已經不敢用這字,只敢稱「主」。耶穌問他們,為什麼大家都知道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但是大衛卻稱彌賽亞是「主」呢?因為文士只知道按字句讀聖經,沒有聖靈的啟示,不明白經文真正的意義。他們以為彌賽亞是政治與軍事上的領袖,卻不能明白彌賽亞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連大衛都要稱祂為主。這話眾人無法回答,耶穌便拿文士來因材施教。

耶穌提醒門徒要防備文士。這些新約的文士有幾樣惹神憎惡之事:「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結果是「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更重的刑罰,是因為文士「明知故犯」,利用上帝的名義與宗教身份來討好群眾的喜歡,甚至貪求窮人的錢財,假冒偽善、明知故犯,罪加一等。這都是對神職人員嚴厲的提醒,當然耶穌教導門徒要學會分辨,而且日後也不要效法文士的榜樣,不要變成瞎子領瞎子。要受更重的刑罰?因為神多給誰的,就向誰多要,我們要使用神的恩賜作忠心的管家,來榮耀上帝,千萬不要利用神的恩賜能力滿足私慾,因為將來都要向主交帳。

(2)v41~44耶穌又透過一個實例來機會教育,就是寡婦的二個小錢。活潑的生命解釋經文背景:「耶穌的時代,沿著聖殿婦女院的柱廊上設有13個奉獻箱,奉獻箱的投錢口形狀就像羊角製成的喇叭,洞口狹小,底部寬大,只要聽錢幣滾入箱內的響聲,就能推測金額的多寡。」大多數的解經,都是強調寡婦二個小錢代表她的的信心、愛心。二個小錢是她所有養生的需要,奉獻完就沒錢了,很可能會餓死。對神而言,錢的價值不在多少,而在於我們的信心與愛心。愛神的人,即使獻上一切都不算浪費,因為神也是把生命浪費在我們這些不配的人身上。但是對於別有用心,想藉由奉獻來沽名釣譽之人,神也不紀念動機不純正之人的奉獻。

另有一種解經,從上下文來看,剛才講到文士的惡狀包括「侵吞寡婦的家產」。以下擷取自網路資料:「文士…賺取收入的其中一個方式,是透過代表他人處理法律爭訟,調解糾紛,從中收取合法佣金。…,文士工作的另一種道德風險是製造不必要的爭議,極端的情況是合謀詐騙:『侵吞寡婦的家產』無止境的爭訟迫使處於弱勢的寡婦變賣房產,無奈賣屋換來的資金繼續被蠶食,使寡婦不斷在社會中向下流動,最終成為只剩兩個小錢的窮寡婦。律法其中一個功用是保護孤寡,但在文士手中卻被扭曲成為獲利的工具。寡婦從他們手上中得不到平安,生活潦倒。同樣,這些婦女在聖殿的宗教中也得不到保障。在當時聖殿宗教制度的演繹下,律法成為一般人難以承擔的繁瑣宗教義務,而且履行這些義務需要不斷花錢。兩個小錢的窮寡婦是懷著高尚的情操奉獻養生的一切?抑或是背負沉重的宗教焦慮,雖然生活無以為計,仍舊誠惶誠恐地履行宗教義務?先知曾警告以寡婦當作擄物的人(賽10:1~2),耶穌同樣嚴厲抨擊文士的惡行。若把耶穌批評文士的說話,連繫到衪對窮寡婦的回應,我們可以體會耶穌為她堪虞的境況如何感慨。」

 

4. 今天的回應
我們一般基督徒,如果讀聖經都會自然討厭文士與法利賽人,因為耶穌也厭惡他們。但是當我們信主越久,聚會越多,服事越重,我們不知不覺就會變成了我們所討厭的那個樣子,而不自知。文士法利賽人服事越多,做得越多,就越像浪子比喻中的「大兒子」,開始因為驕傲而自高自大,覺得自己比別人好,夠資格跟天父「談條件」,理當得到一切的祝福與獎賞,而忘記我們的付出不是為了邀功,而是因為感恩與愛的回應!人為什麼可以得到神的祝福與恩典?不是因為我們夠好,做得夠多,而完全是耶穌的付出。康來昌牧師分享令人感動的信息:「
神學家Derek Thomas 在一次聚會中朗讀我們熟習的民數記六章24-26節祝福的話: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讀完了,Dr. Thomas問會眾,「耶和華如何賜這些福氣給你?」

Dr. Thomas自問自答,「辦法是:神定意對祂的獨生愛子說:耶和華咒詛你,傷害你。耶和華使祂的臉怒視你,定你有罪。耶和華轉臉不看你,把地獄之火加給你。

這是福音,這是救恩,這是重價恩典,這是十架道理,這是因信稱義的道理。人不是因他相信「因信稱義」這道理而得救;我們得救,因為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相信祂為救贖我而死。聖子的死與復活(十字架),成就了以下的事:
使神人、人神之間和好(reconciliation)。
平息(propitiation)神的義怒。
用祂的寶血,贖(redemption)罪奴得自由。

聖子耶穌基督把自己獻為贖罪祭,除去世人的罪孽,勝過人的仇敵:罪惡、死亡、撒旦。
凡是悔改、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罪孽、罪刑都完全被免除,也脫離了罪惡的權勢;又被加上基督完全的義,信徒因此在感恩中,順從並服事他們的救主,在聖靈的大能下,繼續不斷的成聖、活出基督的形象。
向所有的人傳福音,就是傳這因恩藉信而得的救恩,是神給教會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