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7:1~13
7:1 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裏聚集。
7:2 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
7:3 (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
7:4 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7:5 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
7:6 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7:7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7:8 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7:9 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7: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7: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7:13 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 神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可 7:6 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7:7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7:8 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3. 默想分享
(1)v1~8我們講過自從上帝交付摩西頒佈十誡開始,以色列人經過歷世歷代,特別是在不同時代都有宗教領袖與神職人員不斷地「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在上帝的命令之外,又憑「人的私意」加上許多屬於人為的限制,並且假藉上帝的名義來執行這些外加的律法,到最後變成捆綁人言行舉止的宗教系統,叫人寸步難行,心被捆綁,卻遠離原本要釋放人心的福音大能。就像這裏規定吃飯前必須洗手,文士法利賽人把洗手已經變成一種宗教上的儀式,認為沒有洗手之前的手是「俗手」,洗了之後才能成為「潔淨」,這與衛生無關,而與上帝的律法有關。所以當耶穌的門徒沒有按這些人意律法行事的時候,他們馬上來質詢耶穌。耶穌直接責備他們,是一群「假冒偽善」之輩,雖然外表做足了很多的宗教儀式,但是內心其實早已遠離上帝。這種宗教人士,即使殷勤的教導人遵守「古人的傳統」,但是他們對神的敬拜都變成「徒勞、枉然」。
責罵這些宗教領袖假冒偽善,是耶穌責備人當中最嚴厲的一項指控,耶穌責備文士法利賽人:「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固然顯得美麗,裡面卻裝滿了死人骨頭和一切汙穢。」(太23:27)什麼是宗教?就是這些文士法利賽人死守「外表形式上的儀式律法」,就像規定什麼時間(安息日),要在什麼地點(聖殿),舉行什麼儀式(獻祭)、遵守什麼律法…。這些在舊約時代好像都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文士法利賽人不明白上帝規定這些宗教儀式的意義,不是為了儀式而守儀式,而是期待透過外在的形式,叫人由外而內,學習與神建立起真實的關係,進而改變內心的生命。但是這些宗教人士包括他們自己,就像宗教警察一樣一味盯著人外面的儀式在監視掌控,卻不知道自己的內心早已敗壞不堪,與神遠離,而且還不斷要求別人也必須照樣去行,這就是假冒偽善,就是徒勞枉然。
(2)耶穌帶來新約時代,新約時代的律法總結,就是愛神愛人,就是「用心靈誠實」敬拜神,原文正確的解釋是「以心靈與真理敬拜神」,也就是從心而發,按著真理來與神建立真實的關係。因為新約聖靈內住人心,回到上帝造人起初的心意,就是要「由內而外」的改變,從改變人心的動機與態度,再影響人的行為舉止。但總有一群宗教領袖不肯對付自己的內心,專門去注意別人的宗教行為。我個人也分享過,今天許多基督徒不自知的用一個強大的老我在讀經、禱告、服事、遵守宗教傳統與儀式,但是老我大得不得了。因為不知道我們的讀經、禱告、聚會、服事,其實都為了要治死老我,對付敗壞的生命,活出聖靈掌權新造的人生。一個人如果不肯面對自己的問題,就會整天定睛在別人的行為上。我們的QT,就是期望脫離這種假冒偽善宗教的外表,進到自己的內心去面對老我的問題,期待倚靠聖靈活出新造的生命。這是我們一生的功課,因為老我是天天治死的,只走宗教路線經常用外面的儀式來逃避治死老我的問題,到最後勢必走上假冒偽善之路。
v9~13耶穌舉「各耳板」的傳統,是一種「供獻」或「許願式的奉獻」,宗教領袖規定若已作了「各耳板」,就是已將供物奉獻給神後,就可以不用再供養父母。因此人們濫用各耳板傳統,用神的名義來逃避奉養父母的責任(參活潑的生命)。而且耶穌還說,這些文士法利賽人「還做了許多這樣的事情」。這些在神的眼中其實都是罪惡,都是令神忿怒之事,就是宗教領袖假借上帝的名義與藉口,要求人們一味遵守形式上的宗教儀式,卻取代了真實愛神愛人的誡命。強調形式,失去生命,用無知牢籠無知的人,瞎子領瞎子,最後一起跌倒。文士法利賽人固然可惡,但是因為無知而跟隨他們的人也同樣不值得同情,因為都是屬靈的瞎子,本來應該自己好好讀聖經的,好好跟隨神的,卻不加察驗,選擇跟隨錯誤的人與宗教系統,一起遠離了神的同在。
4. 今天的回應
過去沒有這麼仔細閱讀聖經之前,總是覺得天父與耶穌何等「慈愛」,甚至到了「好好先生」、「爛好人」的程度。直到越默想聖經,才發現這都是我們自己的「錯覺」。神是「慈愛」,但也是「公義」,這二者必須同時看重與「平衡」,千萬不能偏廢。神的公義要求我們追求神的標準,這標準好像看起來是「外在的律法」,其實是「內在有基督的生命」;而神的慈愛,並不是「廢掉律法」,而是耶穌為我們的罪死而復活,使我們因信擁有「稱義」的地位;但這還不夠,聖靈還要負責塑造我們靈命不斷長大成熟,漸漸多結果子,活出「公義」的品格屬性。所以神的慈愛,是指:一、耶穌為罪人死;二、聖靈重生凡因信稱義之人;三、聖靈活在人裏面塑造我們靈命成長活出耶穌的性情。
過去常聽到:「神完全接納我們?」,這句話我覺得要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當我們活在罪中,無藥可救,就像是一個病入膏肓的絕症病人,神這位大醫生對任何前來求助的人絕對是「完全接納」的!但是當神拯救我們之後,神就不希望我們「繼續活在罪惡與老我之中」,而是在神的恩典基礎之上不斷悔改與成長。所以第二階段,神絕對不是可以完全接納「我們可以繼續犯罪活在罪惡與悖逆之中」,那麼就是不認識神與神的旨意了。我們這一生不可能變成「完全無暇」,但絕對可以「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就是不斷的連結於神,悔改與成長。神完全接納的,是我願意有個悔改與成長的心,而不是接納我「在宗教外面作作樣子,裏面卻像文士法利賽人一樣與神隔絕,早已無生命的死透」。所 以神是慈愛的,一定是;但神也是嚴厲的,當然是。神的慈愛是給一切願意相信而悔改之人的;而神的嚴厲,卻是向著一切故意不聽或不順服之人發出的,我們需要在兩者之間平衡,才能與神發展真實且親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