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23:17~35
23: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23:18 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23:19 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3:20 好飲酒的,好吃肉的,不要與他們來往;
23:21 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23: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23:23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23: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23:26 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3:27 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23:28 她埋伏好像強盜;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
23:29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或譯:怨言)?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
23:30 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23:31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23:33 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或譯: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
23:34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
23:35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箴 23: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23:19 我兒,你當聽,當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3:23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3. 默想分享
(1)v17~18為什麼神要我們「不要嫉妒罪人?」大多是因為罪人的生活過的總是比義人還要好,更有錢、更有地位、權勢,甚至更聰明、條件更好……。信上帝的人總希望凡事都是「現世報」、「馬上報」,但神卻不是這樣,神的審判可能在世上我們都不見得看得到,只有在「末日的審判」才會實現。我們如果對神信心不夠,那些信心不足的人肯定都要跌倒了,因為人看的是「眼前、環境」,神看的是「永恆與內心」。義人的信心,來自於:一、敬畏神、不靠自己(v17);二、相信神掌權、神審判,我們要完全的交託與信靠(v18)

v19~21這裏提到「不要好飲酒、好吃肉、好睡覺…」這都不適合照字面強解,因為經文中真正的意思其實是指「不要體貼、放縱肉體的情慾」,也包括v27~35妓女、酗酒的情慾,都是在強調屬肉體與屬聖靈是彼此相爭的。若是我們無法「攻克己身,叫身服我」,那麼恐怕毫無智慧可言。酒、肉、睡眠、性,都是神所造所設計的,是讓人可以享受的,但是重點是必須降服在聖靈與真理底下,而不是失控變成人的「轄制與捆綁」。所以這裏的v22~25所講的聽從父母,最好也是按整本聖經的啟示是「在主裏聽從」。因為地上的父母是神設立在地上代表天父來教養兒女的—「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v24),真正要聽從的是天父的話語。這就是敬畏、就是看重「真理、智慧、訓誨」—「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v23)

(2)v26~35這裏有「二條路」,神的道路與妓女的道路,妓女的道理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世界的路,因為聖經上常形容與世界為友的是屬靈的淫亂,因為是不肯專心愛神。妓女的道路滿足的 是人肉體的私慾,使他們遠離神不再是為神而活,而是為肉體的宴樂與放縱情慾而活,這就是罪惡的道路。結果就是永遠得不到滿足,陷在罪中深被捆綁轄制,最終走上死亡—「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v31)、「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v34)

 

4. 今天的回應
我以前覺得舊約很嚴厲,如今卻覺得神是慈愛。這中間的轉變,我想是來自於過去我更多是「屬肉體的基督徒」,不喜歡被約束限制,崇尚自我與自由。如今明白真理,明白神的愛其實是保護人在「神的旨意與道路」之中,雖然好像受到約束與限制,其實卻是保護與遮蓋。就好像國家設立法律與交通規則,看起來是麻煩與限制,其實對守法的人反而是安全與保障。另一個更大的重點,還不是守律法的問題,而是神要人「專心愛祂」!如果一個人不把神當作是他的主,他的最愛,其實這就是得罪神,還不自知!人以為信主就是「作禮拜」、「讀經禱告聚會」應付宗教活動,不知道神為罪人死,神專心愛人,神也要人專心愛祂,接受祂的話與保護,活在神治理的同在與平安喜樂之中。如果我們把對基督的信仰當作「宗教」,那就大錯特錯了!耶穌不是宗教上的神,而是我們唯一的主!是救主,也是人生的主宰,更是我們敬愛的對象!這樣的信心,才是合乎真理,才是能救人與叫人得勝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