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0:11~25
10: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10: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0: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0: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
10:17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0: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10: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
10: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
10:23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10: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10: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來 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0: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10: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10: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3. 默想分享
(1)v11~18是神為我們所成就的大工:
一、為罪人死:「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v12)
二、勝過仇敵:「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v13)
三、使相信的人得以完全:「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v14)
四、設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v16)
五、賜下聖靈使人勝過罪惡,得以成聖:「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v16~18)

耶穌寶血的救贖與赦罪,是舊約祭司的獻祭或祭物永遠無法企及的,因為耶穌的赦罪是使人得以完全。我個人認為這裏面可以有幾個重點:
一、耶穌的赦罪並沒有減少任何我們應該要認罪悔改的責任:「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聖靈會光照我們、感動我們,叫我們知罪,但是認罪、悔改,仍是我們每個人應負起的責任。好消息是,神一定垂聽,並會赦免!

二、耶穌的赦罪是是完全的。因為v17「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英文翻譯是「我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不再記得,意思是上帝既然赦免,就好像是我們從來沒有犯過這個罪一樣,不但是徹底饒恕,更是徹底遺忘。神不像人一樣,神是不再紀念,不再記得,我們向祂真誠的認罪。

三、神除了能夠徹底除掉我們的罪與記憶,祂還賜下聖靈保惠師住在信徒的心裏,24小時分分秒秒與人同住。所以我們不但有聖靈教導我們真理的原則,更重要的是我們重生得救的人有「聖靈隨時的感動、聲音,與力量」,來幫助我們長大成熟,治死老我中犯罪的罪性,活出新造的生命,以基督的心為心,愛神所愛,恨神所惡。當然神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但是凡願意選擇不消滅聖靈感動,不叫聖靈擔憂,順服聖靈的人,一定能夠逐漸改變我們成為喜愛聖潔的新生命。

四、神赦免我們的罪其實不是最終目的,而是手段。最終的目標是神愛我們,神要我們與祂進入親密真實的關係裏面,就如三位一體,是合一的,是相愛的,是連結的,是親密的。罪的可惡是因為罪惡攔阻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即使是最小的罪與不順服,上帝不是恨我們這個人,而是恨我們身上的罪攔阻了我們主動親近神。所以不要把重點一直放在我們的罪上面,反而要把重心放在神上面,不斷的想要來親近神、愛神、順服神,這才是除去罪最重要的目的,也是最好的方法。

(2)神先愛我們,先服事我們,並且賜下聖靈,我們因為「信心」接受神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這才能開始學習「愛神、服事神、回應聖靈」,我們有責任要對神「堅持信心、持守到底」。神成就了祂的工作,我們也需要靠聖靈持守信心並且持續成長,絕不是「閒懶不結果子」。過去人與神和好,困難重重,但如今一切障礙都已除去了,人的本分:
一、可以隨時隨地,直接來到神的面前:「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v19~20)

二、接受神的赦罪與潔淨,持守聖潔與信心:「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v22~23)

三、我們愛神,必定能夠反映在我們愛人的果子上:「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v24~25)

四、「你們不可停止聚會」(v25)並不是指run一套宗教聚會流程,而是耶穌所說的,隨時隨地,地上只要有「二、三個人」、「同心合意」、「奉主的名」聚會,就有主的同在!耶穌指的聚會,無關流程、場地、神職人員,而是「有聖靈同在,與彼此間真實愛的關係」。我們不可停止這種「與神與人真實相交的聚會」,並在生活中結出「聖靈的果子」:「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v24)

 

4. 今天的回應
基督徒當久了,我們最大的危機,就是我們習慣的聚會方式,早就逐漸習慣於「宗教上的傳統文化與作法」,而失去了「屬靈生命的活力與果子」。就如今天教會強調的「聚會」,堅持要按照教會的小組分配,在特定的特點,有特定的流程形式、有的還加上必須研讀「牧師的講道內容」…。卻忽略了最重要的是「有沒有聖靈真實的同在」,與「彼此間真實相愛的關係」。這種「以會堂為導向的聚會方式」,最有爭議的地方就是一旦我們換了教會主日聚會,過去一切肢體的關係就必須突然中斷並且隔絕了。自從在家職場教會服事以來,弟兄姊妹開始學習如何服事自己生活周遭的家人、同事、朋友,開始關懷、傳福音、禱告,結果發現這樣的關係是永遠的,不會輕易斷絕的,而且是生活化的,也是真實與敞開的,更容易符合:「無論在那裏」、 「二、三個人」、「同心合意」、「奉主的名」這些耶穌強調的核心重點!或許我們要開始思想,聖經所謂的「不可停止聚會」,我們是否了解神真正的想法,我們是否滿足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