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6:19~31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3. 分享默想經文
(1)在昨天的經文中,耶穌嚴厲責備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16:14),很可能耶穌針對他們的嗤笑,又說了一個「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來「機會教育」,內容以一個財主的悲慘下場作為例證,警告他們不可因貪愛錢財而拒絕救主的福音。
v19故事的主角之一:「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紫色袍」為王室和尊貴人的標誌;「細麻布衣服」,是用細麻織成的布料所製作的名貴衣服;又「天天奢華宴樂」,形容財主雖然極為富有,卻是過一個天天放縱私慾的生活方式。縱觀這個財主的人生目標,就是為了「財富」與「宴樂」。
v20故事的另一個主角:「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這二人是極為強烈的對比,卻被放在一起,為的是突顯財主的「視為不見」。對財主而言,這個討飯的拉撒路就是一個多餘的廢物,不值他同情或憐憫;完全就好像文士法利賽人對身邊的罪人與弱勢一樣,生心憎厭,視而不見,。
v22~23後來這二人都死了,一個在「陰間」,一個在「樂園」。「陰間」與「樂園」很可能是在人死後,還沒有接受最後的審判之前的一個「過渡」地方,經過審判再進入「天國」或「地獄」。這裏我們要小心的重點,財主進入陰間,並不是因為他的「富有」,而是他「拒絕悔改、接受福音」;同樣的,拉撒路進入樂園,也不是因為他的貧窮可憐,而是因為他「接受福音、因信稱義」,雖然在這裏沒有寫得如此詳細,但是我們讀聖經,必須學習從「整本聖經」的真理原則,來解釋其中一段經文,千萬不可以「斷章取義」,卻與整本聖經的教導相違背。
財主並沒有把拉撒路從門口趕走,也沒有禁止拉撒路撿麵包,更沒有虐待拉撒路。他的罪不是因為做了些什麼,而是因為什麼都不做,完全漠視被神「打發」來提醒他的拉撒路,在弟兄的需要面前袖手旁觀。他的結局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v11)?
耶穌這個比喻的重點,在於教導文士與法利賽人追求「瑪門」,而不是追求神的國度。如何看出這個富人「沒有得救」,是因為一個得救的人,是不可能見到身邊有一位像拉撒路這樣的乞丐,卻能夠視而不見,讓他活活餓死的,所以是「從果子看見樹」、我們要「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財主「塞住了憐憫的心」,至終也「得不著神的憐恤」,正如文士與法利賽人雖然熱心宗教律法與儀式,卻對身邊的人視而不見,同樣被神責備。要留心耶穌所舉的例子,就像「財主與拉撒路」,或是「好撒瑪利亞人」,耶穌講的都是「我們身邊的人」。一個人如果連身邊的人都視而不見,又怎麼看出這人是「悔改得救的」?今天很多基督徒「對身邊的人」視而不見,卻對會堂的事奉大發熱心,豈不也是一件極不正常的現象?
(2)v24~26啟示我們樂園與陰間是完全隔離的二個區域,雖然好像可以遙見,卻因為有「深淵限定」(v26)不能來往。
v27~31這段經文很重要,就是以財主來講,他認為只要有死人從陰間返回世上傳福音,就能夠因為「神蹟奇事」,叫許多人得救。這個想法好像很「符合人性」,卻被耶穌給推翻了:人得救不是因為神蹟,而是因為「摩西和先知的話」,也就是「聖經的教導」、「真理的福音」。人的軟弱,經常把「神蹟」與「真理」顛倒,人的罪性討厭聽到「聖經的教導」,卻願意整天追求各種「神蹟奇事」,卻不知道「神蹟奇事」只是「配角」,是為了要「印證所傳的道」而存在的配角。配角並不重要,甚至可有可無重要的是主角出現了。一個人若是拒絕相信神的話語,再多的神蹟也是枉然,甚至會定人「更嚴重」的不信的罪。耶穌高舉神的話語,但是我們的生命卻經常反應出我們對神話語的「冷漠與不信」!
4. 今天的回應
這二天參加軍校生的退修聚會,加利利傳道會服事軍人的重點,放在「生命的建造上」,目前是以「一對一門徒訓練」與「每天QT靈修分享」為重點。看看現在的年輕人,有時候不禁捏把冷汗,就是信仰十分的膚淺,看重「聚會的感覺與當下的氣氛」,勝過「每天靈修與神同活同行」;看重「神蹟奇事的奇妙見證」,過去「好好默想信靠神的話語」。求主興起世代相傳的年輕門徒,願意走「生命的窄路」,好好來跟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