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14:1~9
14:1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裏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14:7 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她;
14:8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裏,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4上帝在參孫尚未出生就揀選了他,要他作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使用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但是我們從聖經上來看,參孫並不像施洗約翰,一生活著都在儆醒遵行神的旨意,反而是不斷的放縱情慾,隨著本性喜好的去行,正如士師記最後的評語:「各人任意而行」。參孫在亭拿見了非利士人的女子,也是外邦人的女子,執意要娶來為妻,父母雖然反對,因為這已經違反了神所訂下的律法,但卻拿他沒有辦法。
v4「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這句話乍看非常奇怪,明明參孫娶外邦女子為妻,是違背了神的吩咐,為什麼又是「出於耶和華」?其實聖經中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絕不是說神要故意使人犯罪,而是指神可以透過人一切的行為與決定,不管或善或惡,來完成祂最終的旨意與計畫。就正如約瑟的兄弟雖然出賣約瑟,把他賣給商人至埃及作奴隸,耶和華卻用這機會帶領雅各一家來到埃及逃避饑荒,寄居達400年之久。神並沒有出賣約瑟,而是約瑟弟兄幹的好事,但是神可以「化咒詛為祝福」,成就神的美意。只是到審判的日子,每一個人仍然為著自己的決定,面對上帝公義的審判。所以在這裏參孫雖然堅持娶了非利士人的女子為妻,神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來讓他來拯救同胞,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2)v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這裏看見神賜給參孫的能力,是在他巨大的力量上,甚至可以徒手撕裂獅子與山羊羔。不過就人的眼光看來是參孫天生的力量;但以屬靈的眼光來看,參孫的能力來自於「聖靈大大感動、充滿他」,賜給他力量。我們如果到後來,就會發現聖靈的能力與他的頭髮有直接的連繫,這也是神為什麼吩咐他要像拿細耳人一樣,不可剃頭髮了。
V8~9參孫雖然被神揀選,被聖靈充滿,與神立約成為拿細耳人,成為以色列人的士師,但是我們看見他處處偏行己路、任意妄為,在這段經文裏,他就一再違背神的吩咐:
一、娶外邦女子為妻
二、接觸獅子的死屍
三、在明天的經文中,在娶親的筵席中,參孫應該也有隨眾喝酒
這都違背了拿細耳人「分別為聖」的規定,也註定參孫日後成為一個「悲劇英雄」的命運。
4. 今天的回應
在舊約中,聖靈充滿人,固然可以帶下聖靈各樣的能力,可以製作會幕的器具、可以戰勝仇敵、可以解夢、可以統治管理…,但是這都不是聖靈最終的旨意。神賜下聖靈的恩賜、能力,都是為了「建造人的生命」,而不是把人當作解決問題的「工具人」。林前13章強調一切的恩賜,都必須在「信、望、愛」的生命根基上發展,否則都是「枉然」。參孫的故事是一個很重要的警戒,就是神賜下能力,為的是建造我們的生命,而不是一再的解決問題,又一再的繼續陷入罪中,成為惡性循環。恩賜是為了屬靈生命的成長,我們要學會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