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8 – 05 QT 羅馬書 7:1~6

羅馬書 7:1~6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
7: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3. 分享默想經文
(1)這一段經文(甚至整個羅馬書)都有很多十分重要的神學思想意涵在裏面,如果我們能清楚理解,對我們的信仰有十分重大的幫助。但是一般人不見得能夠這麼容易就字面解釋來明白,加上不同的牧者或神學家會有不同層面的理解與教導,我個人從康來昌牧師得到許多的亮光與啟發,求主來幫助我們。v1~3保羅用婚姻的比喻來談律法與我們的關係。
一、首先我們先明白世人從亞當夏娃傳承了罪性,活出罪行,而且是「無可救藥」,靠自己無法得救。
二、上帝在世人心裏放下良心的功能,又賜給以色列百姓摩西的律法,不管良心或律法,都屬於律法,叫人知道自己有罪,得罪了造人的神。律法除了叫人知罪,也用來約束人犯罪,避免天下大亂。
三、律法是上帝設立的標準,照理來說是好的,是我們被造之人行事為人應當有的規範準則。但對我們有罪(罪性)之人而言,律法卻是「惡的」,因為律法對我們而言,帶來了「定罪」,甚至不斷會更多挑起我們「犯罪的慾念」,這些不是律法的錯,而是我們的罪性帶來與律法是水火不容的。意思是,律法雖然能夠稍微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卻完全不能幫助我們裏面的內心變成良善,甚至加重我們裏面的罪惡,這都是律法與罪性之間的衝突爭戰。
四、神的律法不會被廢去,但我們「單靠律法」永遠活不出合神心意的生命出來,也絕對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所以上帝開了另一條路,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超越律法。這條路就是不倚靠人的肉體去遵行律法的要求,而是倚靠聖靈從內心遵行神的旨意,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夠活出得救與得勝的生命出來。
五、上帝為我們開了一條道路,就是透過耶穌基督。v1~3保羅在這裏舉了一個比喻,康來昌牧師解經:「再整理一下第七章前面講到的過程:律法管人是活著的時候,人死了就管不著。可是如果我們死了,我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我們還能做什麼呢?所以在第二處,保羅講到就是:不是我們死了,是律法死了。但律法又不可能死,神的律法不會死;我們死了就沒有什麼意思,所以有個很奇妙的結論。他先講到我們最熟悉的:律法是管活人的;然後講到其實我們自己是不希望死,我們是希望管我們的人死;然後又說我們不可能希望管我們的人死,因為律法不會死;所以就是我們來死。我覺得他講的每個步驟都非常恰到好處,既能叫人明白,又沒有違反真理,甚至把真理說得更清楚。那我們怎麼死呢?是跟基督一同死;我們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死,我們跟祂一同死。……就是因著律法的判決,我們應該死,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因著上帝愛我們,耶穌道成了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狀,祂成為人,代表也代替我們每個人死了。……所以感謝主,我們又死,又沒有死。……那真太好的消息:「我好像死了,以至於我老公不能再管我;結果我又沒死,我可以歸向別人。…歸向誰?不是歸向情慾、罪惡、撒但魔鬼,而是歸給神,其實就是為我們死的那位。」
六、這個比喻我個人的白話說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死了,我們與耶穌聯合,也治死老我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老我,乃是聖靈重生掌權新造的人生。」這個新造的人,就不再律法之下了,乃在恩典之下,在聖靈掌權之中。我們如果重生得救,還一直想要倚靠肉體守律法的模式,就是「死路一條」,外面作作樣子,裏面繼續假冒偽善。但神不要我們這樣,而是救我們脫離律法,走恩典之路,倚靠聖靈的大能,從心裏到行為的改變,以致於成全律法,超越律法,活出新造的人生。

(2)v4「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靠肉體遵行律法的人,是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的!結果子是聖靈在我們中不斷工作塑造的結果,福音的果子也不只是叫人信耶穌,更重要的信了主就應當結出生命的果子,這全都是倚靠聖靈的大能。

v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這裏很稀奇,一般人很少注意,卻是致命的重點,就是對於一個想要倚靠自己肉體行律法的人,「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會在我們肢體上發動,結出「死亡的果子」。什麼是屬肉體?就是讓我們裏面的「惡慾、私慾」完全掌權的老我、舊人,簡單說就是沒有讓聖靈掌權,信主以前那一個自我中心,老我掌權的人,就是屬肉體的人,被私慾完全控制。我們即使信了主,重生得救,但是老我仍然十分的活躍!更清楚具體的說,老我與新人,是二種「狀態」。一個是選擇活在自我中心、掌權,像過去一樣的那個情況;新造的人則是完全活在接受聖靈與真理的掌管,不再是我,治死老我私慾,尊主為大,倚靠聖靈的那個狀態。

v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在律法上死了,脫離了律法,都是指我們不再為律法而活,也不再倚靠肉體行律法過活。怎麼做到的,就是治死老我。因為老我與律法是掛勾的,唯有老我死了,律法才會在我們裏面死了,脫離了。我們新造的人,是賣給耶穌了,是屬神的人,不再屬乎律法,這個神所拯救、所買贖的我,是聖靈重生,是一個「新造的人」,是有聖靈內住並完全掌權的新人。就應當按照「聖靈的新樣」,就是按著聖靈給我們的引導(神的話語),按著聖靈工作,倚靠聖靈來作,而不是按著儀文的舊樣。「儀文的舊樣」就是只是外表而已,就是保羅說的,做給人看;不是主在我們裡面做,而是我們自己在努力做;不是我們做給主看,是我們做給人看。不是倚靠聖靈,是自己肉體的努力;不是在心裏做,而是在外面做;不是為主做,而是為自己做,為別人而做。

 

4. 今天的回應
每天QT的經文,因為都不多,使我能夠查考一些研經資料,特別是康牧師的解經。雖然QT主要不是解經,但是我發現正確的理解經文背景與意義仍是十分重要的事。特別在閱讀康牧師的解經,好像比較多一點神學知識,但實在幫助我更認識神,更認識真理,更正確的思想為人行事。更多的自由、放鬆、安息,因為與聖靈親密同工,與靠自己肉體的勞苦,實在是天差地遠。一個是承認自己的絕望與軟弱,緊緊倚靠聖靈;一個是「我我我,我要……,我做……」,都是「老我的發表」!一個是聖靈的新樣,一個是儀文的舊樣,感謝主天天的教導與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