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0:10~20
20: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20: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20: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20:13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20: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20: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20: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20:17 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20: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
20:19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20:20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申 20: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0~20講的是有關「爭戰攻城」的條例。其中v10~15主要是針對「迦南地以外的城市」,v16~20則是針對「迦南地城市」的條例。一切爭戰的前題都是「神的旨意與命令」,不管是「要不要爭戰」,或是「爭戰處理的方式」,都要完全聽從上帝的指示。以色列是一個由神來治理的國家,雖然他們寧可選擇「看得見的君王」來治理,但其實唯有神才是坐在高天寶座統管萬有的大君王。
一、v10~15對於非迦南地區的爭戰,因為離以色列人居住地較遠,爭戰時要先讓城中居民有「求和」的機會。若是他們選擇和睦,就要讓他們作奴隸,為以色列人服勞役,但不可下手殺害他們的生命與財物。如果他們拒絕和好,就要用武力鎮壓,殺害其中所有的男子,但是可以留下婦女、孩童,牲畜和財物戰利品。(參活潑的生命)
二、v16~20對於住在迦南當地的居民,上帝的吩咐則完全不同,不准與他們講和,而是全數徹底盡行毀滅:「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很多人不能理解這裏上帝為何如此殘忍,所以聖經的理由是:「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v18)另外,v19~20對於城外樹木的處理,若是結果子的樹,就要留下來當作可以即時供應的食物,日後也可成為以色列民的資源;而那些不結果的樹木則可以砍伐,用來修築營壘。
(2)這些經文我們在整本舊約聖經已經看過很多了,恐怕這也是許多基督徒,或是非基督徒如此討厭舊約的原因,因為有時候我們實在很難接受這樣一位殘酷的上帝,跟我們在舊約想像的「慈愛天父」,好像完全是二個不同的上帝。v19連結果子的樹上帝都尚且規定要保留,這麼細微的規定上帝都如此在乎,為什麼活生生的「迦南人」卻要不分男女老幼,毀滅淨盡。根據《聖經精讀本──申命記 註解》:「
其理由如下:
一、迦南人早已因極度的墮落而召致滅亡,而且有可能給以色列百姓帶來對純潔的耶和華信仰有致命危險的偶像崇拜。
二、迦南地是神特選以立他聖潔神政國度之地,既是分別為聖的地,也是屬靈天國之預表,決不能留下絲毫的罪惡因素。
簡單說就是「除惡務盡」!上帝按著祂永恆的智慧與旨意,知道迦南百姓已無教化的可能性,就像上帝毀滅「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上帝曾給過迦南地400年的機會可以悔改,卻是越來越惡,越來越驕傲,才不得不痛下殺手。另外加上我們今天很多人會忽略的是「罪的傳染性」,就好像「酵的比喻」一樣,一點點的酵(預備罪惡),就能夠使整團發起來。在團隊中一點點不除掉乾淨的罪惡,或是在人際關係中沒有除掉不饒恕的苦毒,或是會教會中「往來的傳舌」,都會輕易地就玷污眾人、敗壞團體、使多人陷入罪中,特別是「無知」與「軟弱」的人。就好像今天父母為了保護兒女,諄諄告誡幼兒不要隨便相信陌生人的話,要保持警覺一樣,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保護以色列的百姓,以免被影響而墮落犯罪。
4. 今天的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主在疫情期間格外保守台灣。如果是一個自我中心的人,或許永遠都有數不清的抱怨、牢騷與苦毒的理由;但是屬神的兒女,卻有更多數不清的事情,可以獻上感恩、可以頌讚,也可以獻上身體當作活祭來回應神的大愛!今天用詩篇來向神回應禱告:「我這樣愚昧無知,在祢面前如畜類一般。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祢要以祢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裏。除祢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裏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73: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