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8:1~14
18: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18: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18: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18: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18:5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18: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18:7 就要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18: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18:9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18: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8: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8: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8: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8: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申 18: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3. 分享默想經文
(1)今天經文的重點是v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什麼是完全人?創世記17:1~2:「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們怎麼可能成為完全?像上帝完全一樣?康來昌牧師:「作完全人是一種過程,消極的就是不要讓那些罪惡的、污穢的、不聖潔的邪術來沾染我們的身,影響我們對神的信靠;積極的是有神的榮耀和慈愛,榮神益人。」我個人的看法,成為完全人,舊約的重點就是教導我們「敬畏神」,新約的重點就是「愛神、愛人如己、信望愛」。作完全人需要完全倚靠「神的靈與神的話語」:「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行為完全的,祂是神。」(詩18:32)成為完全人是一個不斷成長前進的過程,使我們越來越像神,結越多聖靈的果子,越來越治死老我,也越來越多的活出基督。
追求成為完全人,就會使我們更多的以基督的心為心,有神的心思、神的情感、與合乎神心意的決定。v1~8提到以色列百姓對於「祭司與利未人」的照顧,來表達愛人如己的生命果子。利未支派是被神從百姓當中「分別出來」,特別辦理聖所的服事,以及教導百姓明白律法,就像今天全時間服事的牧師傳道人專靠福音養生一樣。v2「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這是很動人的一句話,但是如果沒有信心,這也是很恐怖的一句話。其實今天一般教會的牧師傳道多是領固定薪資的,有時候大教會牧者的薪資甚至可能超過一般人。但早期的利未人,就必須完全倚靠以色列兄弟們的十一奉獻、所獻的聖物、與初熟的果子等物維生。這當中百姓是不是敬畏神,是否持守奉獻與供養,利未人需要學習,他們憑信心仰望的不是同胞的憐憫,而是神信實的供應。
(2)v6「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利未人因為規定沒有自己的土地,是分散在各地的,但不是各地都有耶和華立為名的居所,也就是中央祭壇。這在聖經並不是講得很清楚,在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有談到一點,像吉甲、示劍、示羅,和後來的伯特利,這些地方才有耶和華的壇。那在其他地方的利未人怎麼生活呢?在沒有耶和華立為名的居所,利未人就跟牧師一樣,有他教導的作用,百姓平常若有些律法上的問題、家庭生活上的問題,可以去請教利未人。因為奉獻是在中央祭壇,所以就沒有奉獻的時候可以吃;而是平常殺牛殺羊的時候,就請利未人吃。
v7是講到如果有利未人自願離開他居住的地方,到神所選定的地方(中央祭壇)作祭司,他可以跟當地作祭司的利未人同工,且接受祭司應得的糧食,而他其餘的收人(如從祖先產業所得的)可以留供自己使用。康牧師:「第7節是重要的,我們服事是奉耶和華的名,而不是奉自己的肚腹、喜好和憎惡,總是神的呼召、神的帶領和神的愛。」v8「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份祭物,與他們同吃。」利未人不是沒有產業嗎?聖經裡講到,他們在郊野仍有一些牧羊的情形,所以他們可能多多少少有一些零星的產業,不是大的基業。又因為以色列人多數的時候不是很敬虔的,所以利未人若只靠別的的捐輸是會餓死的。所以當他離開,賣掉產業,到了新的地方服事的時候,他還是可以得到新地方的那一份產業。(參康牧師)
(3)上帝要百姓追求「作完全人」,在愛人如己方面,第一個就是要供養利未人的生計。在愛神方面,v9~14則是像過去一樣一再重申,深怕百姓忘記故意去犯的大罪,就是拜偶像,學習迦南民族可憎的風俗,就像v10~11「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或許我們會想以色列人怎麼可能犯此大罪?其實當一個人活在世俗的文化裏面,沒有神的話語放在心裏晝夜思想,成為我們生命的根基,久而久之,一個人是非常容易受到世俗化的影響而犯下大罪的。就像今天即使在教會中也有許多「世界、世俗化的影子」,透過錯誤的教導滲入弟兄姊妹心中一樣,使我們不知不覺「以別神取代耶和華」而不自知。
今天上帝天天厲害地考驗我們的信心,就是因為魔鬼轄管的世界,都是「眼目的情慾」,看得到、摸得到、聽得到…,卻迷惑我們的心靈,叫我們去追求、崇拜這個世界的力量。若非聖靈動工,以及我們心裏充滿神的話語,實在很難去相信那看不到、摸不到的神。只是上帝一再提醒,就是深怕百姓心偏於邪,惹動上帝的忿怒,忘記過去的教訓,而遭致消滅。這事果然後來一再發生,上帝的提醒,若非我們天天「存在心裏,反覆思想。」很容易就被世界迷惑了:「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4. 今天的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教導我要作完全人,每天在聖靈充滿與神的話語上,一點一滴成長,往完全的路上不斷前進。在愛人如己方面,幫助我看顧主所看顧的人,不單顧自己的事,也要看顧有需要的人;在愛神方面,幫助我守住所信的道,跑盡當跑的路,打完美好的仗,不讓世俗化滲透我心,使我心偏於邪,離神越遠。奉主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