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1 – 06 QT 約翰福音 2:1~12

約翰福音 2:1~12
2: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2: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2:4 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2: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2: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2: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2: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2: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2: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2: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2: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約 2:4 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2: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一般解經學者認為耶穌的母親是婚筵的總管,耶穌與門徒也被請去赴筵。這裏「請」的原文,是「召」。或許我們可以說從人的角度來看.耶穌是被「請去赴席」的,但是從神的眼光來看,耶穌是被神召去赴席的。這有什麼區別?就人來看沒有差別?但從屬靈的眼光來看,我們在世上所面臨,所遇到的大事小事,都在神的治理之下,也在神的允許之下。如果我們對神有信心,就知道每一件臨到我們的事情,我們都有「被召的使命」,要成為別人的祝福。但這並不是指我們用我們的努力與方法,而是要聽從召我們之主人的吩咐與命令,尊重神的時間表,倚靠聖靈的大能,這就是接下來耶穌所做的事情。

v3~4當馬利亞在婚禮中竟然遇到「酒用盡了」,這簡直是一場極大的災難,但同時也暴露了人完全無助的窘境。當環境發生了問題,在人看來或許是危機,但在神看來永遠都可以是轉機。神蹟的發生,總是在人最軟弱與無助的時刻。在這裏酒用盡了,不但是一場災難,同時也是十分緊急的時刻,因為馬上就開天窗了,相信不管是誰遇到,一定是又急又氣。馬利亞向耶穌求助,也是理所當然之事,但是耶穌竟然回以:「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其實耶穌的回話是相當沒有禮貌的,雖然很多解經學者努力幫耶穌轉圜,但其實耶穌說這話是在教導我們重要的屬靈功課。

(2)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他在世上的三十三年半時間裏,完全是活在人子的身份與被限制的能力裏面,不是他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因為耶穌要給世人作一個榜樣,活出一個「神所造的完全人」應當如何活在世上。他完全遵行天父的旨意,包括尊重天父的時間表,而不是自己的意思;耶穌也完全倚靠聖靈的大能,而不是自己的能力,這也是我們今天應當從耶穌學到的功課。所以當人遇到問題向神禱告,這是神所喜悅的事,甚至也是神所設計好的事,就是讓人學習遇到問題時不倚靠自己,承認自己的無能與無助,而轉向尋求神的旨意與幫助。

但我們要學習的功課是,即使馬利亞是耶穌肉身的母親,甚至即使耶穌也是三一神中的聖子,但是在天父面前,我們都必須謙卑下來,站在一個「受造之人」的地位之上,領受神的恩典與憐憫。我們不是大搖大擺的指揮上帝,也不是把讀經禱告當作功德交換恩典,而是承認上帝的主權,尋求天父的旨意,尊重神的「時間表」與「做事的方式」。人不能把自己的地位抬舉高高在上意圖使喚上帝,就連馬利亞也不能。v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感謝主,馬利亞馬上明白了耶穌的意思而謙卑下來,把時間表與方式完全交由耶穌處理,而耶穌也必須尊重天父的旨意與帶領。我們永遠都在看環境的好壞與問題,但是神永遠都在看我們,到底有沒有學會屬靈生命的功課,特別是與神的關係,時刻謙卑尊主為大。

(3)v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耶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婚禮上行使的,使水變成了酒,預表了我們在世上的婚姻,以及一切的關係,都必須先從神領受真正的1愛與不止盡的活水泉源:「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康來昌牧師:「『神蹟』的希臘文“semeion”,源自“sema”,就是英文的“a sign”(一個記號)。《約翰福音 》裡特別強調:『所有的神蹟』都是『記號』(a sign)。既是『記號』,記號的本身就不重要,而記號所代表的,就是它希望你去做的,那才是重要的。…,『水變成酒』的神蹟,重點也不是叫你去喝,而是要你去『信』。那酒,你可以一口都不喝,但你一定要去信。」神蹟的目的,不是為神蹟而神蹟,而是叫人見了可以信,這個信並不是信神蹟,而是信耶穌是主,是神。「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但是我們後來看見門徒的信心也是反反覆覆,甚至猶大見了這麼多神蹟卻還是賣主,求主幫助我們。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的經文提醒我在屬靈的事上,我們沒有辦法因為攀關係而超越神的旨意。雖然我們是神的兒女,就像馬利亞是耶穌肉身的母親,但並不代表我們可以沒大沒小,或是予取予求。神愛我們,這是我們一定要堅定相信的事,只是神的方式、時間、旨意,並不總是按照我們所理解的,我們要把主權交託給主。也讓我見到即使神行了神蹟,並不是要我們把祂當作「神燈」,更不是當作小弟,而是叫我們可以相信神。相信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讓我可以捨下一切來跟隨,來順服的神,這才是一切神蹟的終極目的,求主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