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116:12~19
116:12 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
116:13 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
116:14 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
116:15 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
116:16 耶和華啊,我真是你的僕人;我是你的僕人,是你婢女的兒子。你已經解開我的綁索。
116:17 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你,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
116:18、19 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在耶路撒冷當中,向耶和華還我的願。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詩 116:13 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
116:17 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你,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
3. 分享默想經文
(1)昨天的經文提到神聽了詩人的禱告,救他脫離死亡、陰間的纏繞、痛苦、患難愁苦,因此詩人大大感謝讚美神,繼續求告耶和華的名。v12「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意思是我們要怎麼報答神賜給我們一切白白的、不配的「厚恩」呢?詩人提到他的方法是:「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以感謝為祭獻給你,又要求告耶和華的名。」(v13~19)不管我們是用口、用行動來表達我們內心出於甘心樂意,真心的感謝與頌讚,神都必定悅納,就像其實每一位父母親並不會怎麼在意孩子到底要做什麼或給什麼來報答父母的愛,而是感動兒女們出於一個真誠與感恩的心。
但這裏二次提到「還願」的事,因為在舊約中有向神許願與還願的條例,甚至還有人因此而殺了自己的女兒而還願(士11:30~40耶弗他冒失許願竟害了女兒)。其實如果真正的認識上帝,就知道許願與還願這事不合乎神的本性,因為很容易讓人摻雜「利益交換」的錯誤觀念。我們一再提到神對世人最喜歡給予的,就是每個人永遠不配得到的「恩典」與「憐憫」,神根本不需要人的功德與表現來交換祂的禮物,這是拜偶像的想法,同時這也造成了耶弗他誤殺女兒的憾事。其實我們在新約聖經中就知道,我們怎麼可能「報答」神呢?我們所領受的一切,有那一樣不是出於神?特別我們被神拯救之後,我們就不再屬於自己,就已經不是自己的人了。我們是被神重價買贖回來的,就是屬神的人,一切都歸於神,一切所有權主權都要奉獻還給神,我們就是僕人(奴隸)、是將來預備交帳的管家。根本沒有什麼是屬於我們自己的,一切都是神掌權、神治理、神憐憫,包括我們的靈魂歸處。謙卑承認這一點的人,就能蒙神眷顧。看不清這一點的人,還以為我是老大,一切本來都是我的,是神欠我的,這種人反而是神所敵擋的人。
我們怎麼可能報答神,因為一切都是神的,既然都是神的,我們完完全全100%都是領受來的,將來全部要交還給神,就連我們的靈魂也都屬於神,我們根本無從報答起,只能說「主人啊,一切都是祢的,我更應當忠心的管理,將來向祢交帳,求祢以恩典與憐憫供應我、接納我、幫助我,千萬不能自居主人,並且能夠忠心到底討祢的喜悅。」
(2)v15「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前面才講感謝神救他脫離死亡:「主啊,你救我的命免了死亡」(v8),但是不管神救我們幾次,結果是到最後人人都有一死,當然人類歷史上除了以諾與以利亞二人例外。所以重點不是什麼時候死,而是我們死的時候仍然還是「聖潔屬神的子民」嗎?聖民之死是極為寶貴的,因為他們其實不是死,而是暫時睡了,必要醒起與主永遠同活同住。我們要在乎的不是我們在這個世上「能夠活幾年、賺多少錢、做多少事…」,而是要儆醒度日,我們活著的每一天都在好好預備迎主再來,預備自己在最好的光景下見主的面。我們應當學習5個聰明的童女靈裏甦醒的時候見主,而千萬不要在靈裏昏沈無知迷惑的光景下被迫見主才好。
4. 今天的回應
我永遠無法報答神的厚恩,甚至過去我都不覺得神賜給我的是「厚恩」,還經常跟別人比較覺得神是虧欠我很多。信主越久越覺得自己的無知與驕傲。開始要更多學習「凡事謝恩」,也要不斷學習「奉獻所有」、「奉獻主權」、「當作活祭」。因為這些本是「理所當然的」、也是「神所喜悅」的事。羅12:1「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